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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负责抓好全市系统行风廉政建设
1、 负责抓好行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条规,正行风,做贡献"教育活动;
2、 总结推广行风廉政建设典型经验;
3、 负责抓好行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并抓好落实;
4、 负责抓好全市系统纠风工作,组织、协调行风评议工作;
5、 负责全市系统行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6、 抓好市局行风监督员队伍管理工作。
二、 负责全市系统行政监察工作
1、 负责对分、县局,市局属各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及局机关公务员和市局任命的其他干部的监督监察;
2、 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3、 受理并查处行政效能投诉举报案件;
4、 受理行政监察对象申诉和复议案件。
三、 受理并查处人民来信(来访)案件。
四、 协助纪检组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五、 负责与省局及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
六、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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