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临时生产许可证工作程序
企业填写统一格式的《补办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向市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电话:2315939)提出申请。
市技术监督局进行初审,初审按各行业质保条件验收细则(含生产条件、检验手段和管理手册)进行初审。
抽取样品并封存,送省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初审通过后(凭初审记录),加盖市局公章报省局。
省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电话:0531-8023938)接受申请。
省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组织产品质量鉴定。
省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组织进行生产条件审查。
发证。